深地税告〔2018〕2号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获取完税信息,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自2018年4月2日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上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连续期间的纳税情况汇总开具的完税证明,样式详见附件1。
二、网上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式样、尺寸与纸质《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一致,加印税收票证监制章以及电子形式征税专用章,可供纳税人再次查询打印。
三、网上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与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纳税人的办事依据和相关使用部门的归档资料。
四、纳税人登录深圳地税的电子税务局,进行身份认证后,选定特定期间,查询本单位完税信息,使用A4型纸张打印输出《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五、网上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加载二维码和电子签章技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快速查验,也可通过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深圳地税公众号实时验证其真伪。
六、纳税人对网上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内容有疑义的,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2
附件:1.《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式样表.rar
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开具完税证明(文书式)操作指引.docx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