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申报须知》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经信委发布日期:2015-09-15
各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为做好2015年我市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原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关于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5〕2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深圳市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申报须知.doc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