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客项目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来源:深圳商报发布日期:2015-09-01
2015年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开始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此次专项资金旨在为创意产业和创客项目输血供氧,重点资助创客孵化器项目、加速器、专业园区、创客空间项目、创客服务平台项目等。这是记者昨天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网上获悉的。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关于促进创客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促进创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此次申报有数量金额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为500万元。审批方式包括: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申报受理时间:2015年8月24日~9月18日。
创客空间项目资助,指为创客活动提供空间载体的服务项目或园区项目提供资助。支持创客空间为创客提供器材、工具、设备等硬件资源和相关软件,开展创意分享、资源对接、创业辅导等活动。其审批条件包括: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为创客提供创新创业辅导的专业管理团队;为创客提供器材、工具、设备等硬件资源和相关软件,开展创意分享、资源对接、创业辅导等活动;入驻创客或项目不少于20个。
创客服务平台项目资助,具体是为创客活动提供开放式服务的平台类项目资助,重点支持创客培训,创意设计,开源软件、硬件,开模打样,小批量制造等服务平台。审批条件包括: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拥有为创客提供开放式服务的专职管理团队;具备为创客提供教育培训、创意设计、开源软件硬件、开模打样、小批量制造的服务能力、场地条件和互联网信息平台。
科技加速器孵化器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拥有不低于30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孵化场地,能够提供一定面积的孵化场地给政府产业管理部门,用于支持创业团队、小微企业发展;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或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开展创业辅导、投融资、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孵化服务;在孵企业数量达1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