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注意 中巴将互换海关信息
来源:搜狐网等媒体报道综合发布日期:2018-04-13
玩具出口企业请注意,4月30日起,巴基斯坦当地进口商申报的清关金额,必须与中国出口商向中国海关申报的出口金额一致,才能顺利完成清关。
否则,巴基斯坦当地的进口商将被罚款!而我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将面临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被禁止从事外贸经营活动!
此前已有媒体报道过,巴基斯坦海关将于2018年4月启动同中国海关信息互换。借助信息互换系统,巴海关可以高效鉴别自贸协定证书的真实性。
巴基斯坦与中国两国海关签署信息互换协议后,两国海关开始组建线上模块,目前,巴基斯坦海关已经完成电子数据交换(EDE,Electronic Data Exchange)的全部准备工作。
这也就意味着,巴海关4月起将借助信息互换系统,高效鉴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打击低报出口、逃税漏税等行为。
在没有交换海关电子数据之前,巴基斯坦很大一部分进口商以低于发票的价格上报进口商品价格,从而达到偷漏缴税款的目的,而中国出口报关按照货物实际价格如实申报。
互通电子数据之后,二者不相符的现象将完全透明, 巴基斯坦当地进口商申报的清关金额,必须与中国出口商向中国海关申报的出口金额一致,才能顺利完成清关。否则,巴基斯坦当地的进口商将被罚款!
所以一定要提醒巴基斯坦客人,不能再低开发票金额。
中国海关严禁虚报出口产品价格,尤其涉及退税产品,报关金额涉及到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收汇问题,轻则海关查验,重则违反国家法律。
对存在低开出口发票行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商务部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初次违反的企业予以警告;对第一次警告后2年内再次违反的企业除予以警告外,可以并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以上违法行为,对外贸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视其情节,给予违法企业禁止其在1年以上3年以下期限内从事有关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处罚。 对于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可视情节,禁止其在1年以上3年以下期限内担任外贸企业法定代表人。
据海关统计数据,2017年我国对巴基斯坦出口大口径玩具共计1.18亿美元,同比2016年增幅达89.09%。近年来,由于价格上的优势以及设计的多样性等特点,中国的玩具产品越来越受到巴消费者的青睐,有着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因此,在进军这片蓝海时中国的玩具企业更应谨慎对待,避免因为对政策的疏忽错失开拓市场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