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8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线索通报函》,反映辖区内数家“抓娃娃”游艺机的经营主体,其“娃娃机”中的毛绒玩具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娃娃机”玩具质量监督抽查中,经相关检测机构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同期,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反映辖区内数家“抓娃娃”游艺机的经营主体涉嫌经营“三无”娃娃玩具产品。
收到线索后,长宁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展开核查,对其中涉嫌违法的6家经营主体予以立案调查。经查,上述当事人中,4家经营主体在经营“抓娃娃”游艺机过程中,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毛绒玩具作为奖品,所涉不合格项目包括“玩具标识”“小零件”“尖端”“增塑剂”“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上述当事人中,2家经营主体在经营中将没有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产品作为奖品。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的奖品或者赠品,并处奖品或者赠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将相关案件线索抄送玩具销售商及玩具生产厂商所在地市场监管局。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享受“抓娃娃”过程带来的愉悦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产品本身的质量安全。抓到“娃娃机”里的玩具奖品。
一要看一看。玩具有无产品标识及安全警告标志,拒绝“三无”产品;
二要摸一摸。查看玩具上的小配件是否安装牢固,不应该带有可能被吞下的或吸入的小部件,包括小球;
三要闻一闻。合格的玩具应该是没有刺激性气味的,对于气味刺鼻的毛绒玩具,要特别警惕其甲醛含量是否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