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接案件移送: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在上海迪士尼门前发现有群众私下兜售带有“迪士尼”标志的毛绒玩具“玲娜贝尔”,价格远低于官网标价。调查发现,上述“玲娜贝尔”毛绒玩具是通过互联网从仪征某毛绒玩具厂家进货,再进行线下兜售。
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仪征市某玩具厂进行检查,在该场所仓库内发现生产完成但还未交付的“玲娜贝尔”毛绒玩具387件,均带有“迪士尼”标志。
执法人员对实际经营者陈某进行了调查询问,陈某承认其轻信朋友周某“玲娜贝尔”不需要授权的言辞,用周某提供的布料和商标等原材料,为周某生产“玲娜贝尔”5000余件,收取货款90000余元。
因该案涉案物品数量和涉案金额较大,检察院对同案犯周某等人作出起诉决定,最终周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不等,陈某因缺少主观故意,经营的企业在调查期间也完成企业合规整改,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由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行处罚。
扬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人士表示,当事人以盈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制售并向公众传播侵权复制品,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最终对当事人陈某处以没收侵权复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提醒消费者,应理性对待热门商品,通过线下专卖店及线上官方旗舰店等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授权的商品,谨防上当受骗。(扬州发布 记者 居小春 通讯员 蔡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