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墩难求”情况下,有人打起了盗版主意
来源: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22-02-14
“冰墩墩”自亮相后迅速成为焦点,北京冬奥会的官方旗舰店里“冰墩墩”创意玩偶一上架基本都会“光速”售罄。“一墩难求”的情况下,有人打起了盗版的主意。日前,(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真就查处了一起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案件。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堆放有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规格30cm数量77个、规格50cm数量7个以及吉祥物“雪容融”半成品1000片,该公司给多个电商平台的网店供货,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吉祥物。
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已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立案,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公司违法行为移送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并案处理,目前,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
Q1:“冰墩墩”“雪容融”相关周边产品作为冬奥特许商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哪些特殊性?
冬奥特许产品指的是指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
“冰墩墩”“雪容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的“奥林匹克相关资产”。
北京作为2022年冬奥会的承办者,不仅要依据着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还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与国际奥组委签订的《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对冬奥特许商品进行保护。
Q2:面对“一墩难求”的情况,一些商家动起了歪心思,盗版的“冰墩墩”玩偶等多款周边产品也在一些电商平台上露面。那么,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触犯了哪些法律?
根据北京冬奥组委2019年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着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着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还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
因此,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放至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