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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反斗城旗舰店被警告!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7日内退货

来源:南方都市报发布日期:2021-03-15

3月1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2020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10起典型案例。其中,玩具反斗城网店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案引发关注。南都记者从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该公司因此被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案例显示,玩具反斗城(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开设网店“玩具反斗城旗舰店”销售玩具。2019年11月,某消费者在上述店铺购买了一件“三门电子声音雪柜+散件盒装”玩具。签收7日内,该消费者向其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回的商品不存在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或者商品受污、受损的情况,仍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但其以产品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了其退款申请。因该行为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3月11日,南都记者查询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获悉,事发于2019年11月,消费者在签收次日即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但被玩具反斗城旗舰店拒绝,其销售上述玩具一件所得的不含税利润为 209.86 元人民币。不过,该局后查明,玩具反斗城(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在案发后已积极整改,优化了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及其操作程序,并对于消费者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退货请求予以支持。鉴于其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改正了违法行为,该局决定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从轻处罚,即仅警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玩具反斗城(中国)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6日,注册资本 1986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玩具、文具、软件、婴儿用品、婴幼儿服装、儿童用品的研发、儿童玩具设备租赁、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等。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因此,经营者不可简单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退货要求。


该局表示,通过案例公布,在揭露震慑不法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督促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品质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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